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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7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振岳带领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我市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开展实地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7月10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听取市政府、各县区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关于“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专题辅导。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通过实地走访、现场问询、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核查生态屏障管护、流域水质治理、国土绿化、工业超低排放、耕地保护、粮食生产、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居民增收等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法一条例”及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立足海东作为黄河出青关口、全省核心粮仓的区位定位,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五大振兴等方面落实一系列务实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重要契机,切实扛起法律法规规定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法定履职责任,对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督、问题导向,持续完善配套制度、长效管护和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耕地保护、乡村产业培育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依法从严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海东全面落地、精准实施,为守护好“中华水塔”、建设美丽青海、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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