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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度立法工作

《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是海东市2022年立法计划项目。开展地下综合运用管廊和基层社会治理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我市城市化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年度立法工作,1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年度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松山主持会议,副主任任瑞翔、韩永明、王佐龙、白万奎、燕永翔、贺建军和秘书长贾志军出席会议。

经研究,拟定《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于4月中旬、6月中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和二审,于6月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于6月中旬、8月中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和二审,于8月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简松山主任强调,做好今年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扎实推进。一要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发挥好立法协调小组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协调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中确定的立法领域任务的落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立法重要问题和重大分歧;制定好立法工作方案,明确立法任务、时间、组织和责任,并抓好组织落实。“一审”专委会要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查工作,就立法必要性、法规草案中的专业性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审查把关,为常委会初审工作打好坚实基础;认真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并汇编成册,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和熟悉相关情况,更好参与立法工作。办公室要抓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有序进行。二要抓紧立法进度。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以时间、责任、任务倒逼进度,确保法规草案按期提请审议和审查批准。同时,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争取提前介入指导。三要抓好调研论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论证工作,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升华,对关键制度和核心条款深入研究、恰当取舍,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四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必要时有针对性开展考察学习活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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