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五一”“端午”两节前作风纪律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常委会秘书长文祥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东纪发﹝2023﹞5号)文件精神,通报了《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志强就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要求,与机关处级干部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履好职尽好责、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集体谈话。
会议要求,一要落实值班制度。根据“五一”期间值班安排,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缺岗,造成联络不畅等现象,值班领导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总值班领导汇报,严禁压延不报、贻误工作。二要实行报备制度。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将“五一”外出海东情况报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要遵守廉洁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日期间坚决杜绝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打牌赌博、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及休闲圈,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共同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清廉度假、文明过节。四要紧绷“安全”之弦。放假前夕,检查办公室水电安全。“五一”期间倡导文明出行,保证自己及家人外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