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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召开《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发布会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订的《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将于20261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1229日下午,我市召开《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财经委负责人宣读了条例实施公告,法制委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修订背景、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修订《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在法制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迫切需求。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设置了法律责任。

会议强调,全市各职能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标语牌、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知晓面、提高知晓率,进一步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用好用足条例,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海东城市管理整体效能。

各县(区)人大财经委的负责同志,市城管、公安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六县(区)城管部门负责同志,人民网青海频道、青海日报社、青海法治报、海东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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