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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28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秦国祥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半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全力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探索具有海东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和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促进社会建设,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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