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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文泉辞去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文泉辞去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1024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文泉辞去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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