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选举;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市人代会召开时间需调整,由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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