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宏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鑫主持。
座谈会上,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学习教育问题查摆情况,三名基层人大代表就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代表法》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练好“基本功”,做到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学用相长与实践转化三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并系统学习新修改的《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掌握代表权利、义务及履职程序,做到“学深一层、用活一分”。要发挥示范引领,当好人大工作“主力军”、人民群众“代言人”、海东发展“先行军”,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人大立法与人大监督,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聚焦生态环境、民族团结、医疗、养老、就业、教育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多建发展之言、多谋创新之计、多献富民之策,切实在现代化新海东建设中发挥好中坚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要依法依规履职,把好“方向盘”,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同时,要带头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符合代表身份,自觉诚恳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