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宏强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霍振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鑫、王佐龙、贺建军,秘书长文祥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组织部介绍了拟任人选基本情况,拟任人选提交了书面任前表态发言材料。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创新发展与探索实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海东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关于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创新发展与探索实践的调研报告;通过了《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晓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复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部分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