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拟列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创新发展与探索实践情况的报告。
拟列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林(草)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专项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地方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拟列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海东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海东市2024年度市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海东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十五)检查《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拟列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十六)检查《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十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听取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五、专题询问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六、专题调研
(十九)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初步审查以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十)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